关于2021年南京市产教融合试点企业申报时间流程解析
关于今年南京市产教融合试点企业项目申报的相关内容,关注的企业相必已经在积极准备中了。那么还在观望中的企业,是否在某一项条件中卡住了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做才能符合该项条件的要求。只要你有需求,卧涛的专业就一定能帮助到你
南京产教融合试点项目申报范围:
(一)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二)重点面向省重点培育的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先进制造业企业,现代农业、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领域企业,以及养老、家政、托幼、健康等社会领域企业。
(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
(四)主营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五)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先建后认、公平择优、动态实施的原则开展。项目
南京产教融合型试点申报程序:
(一)有申报意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提交《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附件1)、《江苏省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开展校企合作、联合育人等相关情况需合作院校予以证明。合作院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支持企业完成申报工作。各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研究推jian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统一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并扫描成单个电子材料(PDF格式)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属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在苏分支机构等可直接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同步提交电子材料)。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复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江苏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向社会公示。
南京产教融合试点建设培育要求
(一)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结合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支持企业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教育,深度参与“引企入教”改革,推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化、规范化,发挥企业办学重要主体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
(二)建设培育企业要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成果,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纳入建设培育库的企业,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后,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向国家申报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享受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的企业进行逐年、分批认证,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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