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盘扣脚手架钢支撑工字钢钢栈桥贝雷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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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盘扣脚手架钢支撑工字钢钢栈桥贝雷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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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盘扣脚手架租赁事业部为进一步树立“零事故”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层级管理,狠抓责任落实,夯基础,保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进一步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全面履行盘扣脚手架施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坚持分级管理、促进岗位履责、践行重奖重罚、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依据《钢栈桥租赁事业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办法(试行)》要求制定。
3、 本办法适用于租赁公司所属钢支撑租赁事业部的主要负责人(如公司领导担任的项目党政正职时,该公司领导不按项目标准进行奖惩,同时该项目的常务副经理按项目主要负责人标准执行)、主管安全负责人、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工程部部长、项目安质部部长、项目物机部部长、工区长(或租赁公司员工担任的生产队长)及项目其它管理人员,公司机关全体成员(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主管安全负责人执行租赁公司规定)。
4、 工字钢施工班组的相关负责人职务发生变动不再适用本办法时,以任职令和考核年度日历天数为基准,核算其已任职考核期内安全生产预奖励金额,剩余额度扣回。新任职负责人以任职令和考核期日历天数为基准,核算其任职内安全生产预奖励金额。
5、 盘扣脚手架施工安全兼任职务人员按就高原则办理,不重复奖励或处罚。